您好,欢迎进入交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
关于贯彻落实《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等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各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技术规范》宣贯和组织实施工作,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主动对接、积极协调,指导规划、建设单位将有关要求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运营服务专篇中落实,督促运营单位结合更新改造周期,逐步推进既有线路满足《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并在安全评估工作中检查落实情况,从源头减少运营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
请各市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运营单位认真做好《技术规范》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报省厅或交通运输部。
联系人:赵红京,电话:0531-51762336,51762339(传真)。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22〕1号)
2.《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解读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10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鲁交城市〔2022〕2号 )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鲁ICP备12003706号-2 技术支持热线:0531-68962778